曝光河南省扶沟县固城乡瓦岗村的失信被执行人张艳丽

  失信被执行人:张艳丽

  案情介绍:原告马某某与被告张艳丽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我院审理后作出 (2025)豫1621民初220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令:被告张艳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马某某700000元;被告张艳丽承担诉讼费5400元,保全费452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张艳丽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马某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艳丽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仍有612157.45元未履行。我院决定将张艳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我院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张艳丽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412721198404192227

  地址:河南省扶沟县固城乡瓦岗行政村

  执行依据: (2025)豫1621民初220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扶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标的款700000元,诉讼费5400元,保全费4520元。

  被执行人未履行金额:612157.45元

  举报电话: 16639061383

  联系人:杨法官

  本文标题:曝光河南省扶沟县固城乡瓦岗村的失信被执行人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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