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红桥区财政局发布关于涉财通数据等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信息登记核实公告——

  涉财通数据等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刑事判决已生效。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将对该案件的集资参与人开展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现将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的地点、时间、核实登记对象、核实登记流程、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公告如下:

  01 登记核实对象

  与天津市财通数据有限公司、天津市财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道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且遭受损失的集资参与人(因涉上述非法集资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除外)。

  其中,前期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需参与本次现场核实登记。已报案的集资参与人的受损金额,按照法院判决书中据以定罪的《审计报告》进行确定,无需现场重复登记。

  02 登记核实时间

  自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3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14:30--16:30开展登记核实工作。

  03 登记核实地点及流程

  前期已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无需到现场进行登记,如集资参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权利继承人或相关法定代理人持相关身份信息材料和有效法律文书到现场登记。

  前期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需进行现场核实登记,核实登记地址为天津市红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平津道1号)。核实登记流程包括排号等候、登记核实信息、信息确认签字等环节。集资参与人应听从核实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流程参与登记核实。现场登记核实需提前预约,预约电话:022-86516116。

  04 参与登记核实需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信息材料

  参与核实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信息核实。

  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现场登记核实。所需提供的材料除第一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本或监护证明等能够证明双方法定代理人身份关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可以证明继承权的有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核实点进行登记核实。

  (二)集资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提供集资合同、银行交易明细或者收款收据等能证明投资及受损金额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05 注意事项

  (一)此次登记核实的结果将作为资金清退的依据,请前期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在登记核实规定时间内参与核实登记,避免因不登记核实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网络等诈骗,登记核实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三)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 | 美丽红桥

  本文标题:注意 - 判决已生效!红桥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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