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新站镇染坊庄067号的失信人刘平

  失信被执行人:刘平

  案情介绍: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刘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2017年3月-12月期间,刘平向王某某借款150000元用于做生意及家庭支出。后来王某某急需用钱,向刘平请求还款,经多次催要,刘平仅于2020年偿还王某某10000元,剩余140000元一直未偿还,王某某向我院提起诉讼。

  我院审理后作出(2021)豫1621民初883号民事调解书,依法确认:被告刘平自愿定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王某某借款20000元,2021年6月30日之前偿还原告王某某借款50000元,2021年10月1日之前偿还原告王某某借款70000元。如被告刘平未按上述协议履行还款,原告王某某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全部下余全部借款。案件受理费1550元,被告刘平自愿承担。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刘平未主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某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平仅履行87200元,下余54350元未履行。

  现因被执行人刘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我院决定拘留。我院为早日将被执行人刘平抓获归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现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姓名:刘平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0年2月15日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新站镇染坊庄067号

  身份证号码:412727197002156235

  执行依据:(2021)豫1621民初883号民事调解书

  悬赏金:凡举报刘平下落及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将其抓获者,申请执行人愿意支付现金10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

  刘平见此公告,也应主动到扶沟县人民法院投案自首,以期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举报电话:16639061376

  联系人:杨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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