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政式缺席!民告官不见官 ,一句“忘了”寒民心!

河北省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外景
1月28日上午,河北省石家庄中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时,出现了“民告官不见官”的罕见一幕: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均已就位,而被告席上空无一人。审判长联系未果后当庭宣布: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判定缺席审判。
1992年获批宅基地建房,2023年遭强制拆除,2025年河北高院终审认定栾城区政府强拆违法需赔偿,却因38万赔偿款未达预期,李玉珍再次起诉,不料庭审现场出现“民告官不见官”的刺眼一幕,被告方一句“忘了”出庭,将懒政与傲慢暴露无遗。
此案本不复杂,法院已明确定性强拆违法,核心无非是赔偿金额与方式的协商,原告上诉是正当维权,政府本该直面诉求、主动沟通。可副镇长缺席庭审,以“忘了”搪塞,绝非疏忽,实为骨子里的不在乎——不在乎群众失去家园的苦楚,不在乎司法程序的庄严,更不在乎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民告官”从来需要勇气,不少群众本就怕维权难、怕被敷衍,而栾城区政府的做法,恰恰坐实了民众的顾虑。强拆理亏在先,赔偿谈不拢便消极应诉,看似省去一时麻烦,实则消耗的是政府公信力,透支的是公众对法治的信任。
法律面前,政府与群众地位平等,出庭应诉不是丢人事,而是履行法律义务、回应群众诉求的基本态度。一句“忘了”,轻佻又冷漠,被告席空一次,政府与群众的距离就远一分;敷衍一回,民心就凉一截。

庭审现场照片
此事绝不能不了了之,该问责的必须问责,该整改的坚决整改,懒政干部理应让贤于实干担当者。政府更当警醒,唯有把群众放在心上,沟通做在前头,多些“我来解决”的务实,少些“不应诉”的傲慢,才能守住公信力,不负群众信任。毕竟,你把群众当回事,群众才会把你当回事。
法治社会,政府当被告不丢人。丢人的是,被告了还摆架子,被告了还敷衍。该出庭就出庭,该解释就解释,该协商就协商。一个区政府,代表的是公权力,代表的是“百姓可以来讲理”的门。门都不来开,群众怎么可能觉得距离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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