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4年,妻子发现丈夫出轨闺蜜转账超60万元,“一分钱不给我和孩子,房贷车贷我在还”,仍盼丈夫回归家庭
四川的冉女士怎么都没想到,自己最信任的闺蜜,不但插足了她24年的婚姻,还和她丈夫朱某暗中往来多年,婚内转账金额高达67万余元。
她去酒店捉奸,与闺蜜发生冲突被拘留7天,而丈夫却一边转账,一边起诉离婚。
冉女士说:“我连房贷都还不上了,他却一分钱不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据法制生活报道,冉女士和朱先生结婚24年,是从四川老家一起走出来的。
2015年,两人为了孩子的教育,搬到了重庆沙坪坝。没资源、没背景,他们从零开始,在当地开了一家小型诊所,日子慢慢好起来了。
诊所开在社区附近,街坊邻居来得多,日子一天天在诊疗和育儿中流转。两人有一双儿女,工作稳定、生活富足,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夫妻。
刘某某住在附近,一开始是来看病,后来常来常往,渐渐和夫妻俩熟了起来。
冉女士说:“我那时候把她当闺蜜,什么都聊,孩子、家庭、生活,她也说她婚姻不幸福。”
刘某某后来离了婚,还是常来。
朱先生开始对她格外关照,说她情绪不稳定,可能有抑郁倾向,要多陪她看看病、聊聊天。
冉女士起初没多想,但有一天,朱先生和她说:“刘某某的婚姻不幸福,脸上长痘,可能是性压抑造成的。”那一刻,她开始警觉。

但真正让她起疑的,是2024年春节。
冉女士从亲戚口中得知,朱先生和刘某某同时出现在了老家附近的一家酒店。她当即赶过去,在酒店门口看到刘某某,两人情绪激动,当场发生抓扯。
警方赶到后,冉女士因扰乱秩序被行政拘留7天,并赔偿刘某某3950元医药费。
冉女士说:“我最亲的老公,最好的朋友,两个人一起骗我。”
到了2024年底,朱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称夫妻感情破裂。
法院判定夫妻关系尚未终止,驳回离婚请求。
理由是冉女士愿意挽回婚姻,也没有证据表明两人感情完全破裂。

但这场官司过后,朱先生几乎再没回过家。诊所也不管了,生意停了,收入断了。
朱先生不管家,也不出钱,冉女士一个人撑着孩子的生活,还要应对房贷、车贷,压力一天比一天大。
冉女士她调查发现,朱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向刘某某转账,总金额高达67万余元。钱是分批打的,很多笔都是“5200”“1314”这种特定数字。
“这些数字什么意思大家都懂,他根本不是在帮朋友,他是在养人家的全家。”
冉女士说,有些转账甚至备注了“家用”“生活”,但却从没给过她和孩子一分钱。
冉女士把朱先生和刘某某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财产。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定,朱先生的转账行为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且赠与对象为存在不正当关系的第三人,违反公序良俗,赠与无效。
法院判决刘某某返还冉女士62万余元。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婚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向第三者大额转账构成对共同财产的侵犯,尤其是在存在婚外情关系的情况下,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法院的判决对冉女士来说,是一场胜利,但生活的苦,却没因此减轻。
朱先生不再经营诊所,收入没了。冉女士独自承担家庭开支,孩子要养,车贷房贷还得还。
她说:“我房子都快保不住了,银行已经打了三次催收电话,要是再没钱,房子就被拍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非约定为个人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擅自将大额资金转账给第三人,特别是在存在婚外情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主张该赠与无效,要求返还。
但前提是要有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电话录音等,都是法院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
尽管被背叛,尽管经济濒临崩溃,冉女士在采访中仍然说:“我相信我们是有感情的,如果不是刘某某,我觉得我们还是能回到以前。”
她并不想离婚。她说:“我不是为了钱,我是为了这个家。”
这句话里,有不甘,有执念,也有现实。
截至目前,朱先生和刘某某均未对此事做出公开回应。冉女士仍在为家庭维持努力。
法院的判决已下,执行过程仍在推进。是否返还,能否执行到位,冉女士并未透露更多。
对婚姻而言,情感是基础,责任是纽带,法律是底线。破裂可以,但不能无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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