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喜》:直到去打胎,碧晨才知,喻静香支支吾吾不办婚礼是为啥
这事儿出在电视剧《四喜》第22集里面,袁碧晨和许知冬恋爱四年准备结婚,女方家里提出条件要二十万彩礼加一套四十平米的房子,许知冬的爸爸许大成当场答应下来,可是等到真要拿钱的时候,家里却拿不出这么多,他就去找大女儿许知夏借了十万块钱说是应急用,结果婚礼还没办,婆婆喻静香就开始拖着不给钱,说要等办完暖房酒才发红包,其实喻静香心里清楚得很,家里根本就没这笔钱。

碧晨怀孕的事被婆婆知道后,婆婆的态度就变了,她私下和别人商量,说不如先领个结婚证,婚礼的事以后再说,她觉得女方一怀上孩子就没有退路了,到时候给点钱就能打发掉,她还想着等孩子生下来再包个几千块的红包就算完事,碧晨的父母看出情况不对,赶紧支持女儿去医院终止妊娠,他们不想让女儿被人当作筹码,也不愿意她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生下这个孩子。

在医院门口,婆婆情绪失控说出真相,那十万块彩礼不是暂时凑不齐,是她拿去给沈明珠买了玉镯子,这镯子原本是传家宝后来碎了,她就重新买了一个送给沈明珠,沈明珠是她早年丢掉又找回来的女儿,她一直觉得对不起这孩子,可这钱本是给儿媳的婚聘款,她没告诉任何人,连借钱的大女儿许知夏都不知道,只有丈夫许大成了解这事,但他也没说出来。

说白了,这事就是把彩礼当成自家的钱袋,不是为了结婚,是为了填补别的窟窿,婆婆对沈明珠好是因为心里愧疚,但这种好是建立在牺牲儿媳和亲生女儿的基础上,她一边对碧晨冷淡,一边悄悄给沈明珠花钱,还不让别人知道,这种偏心不是简单喜欢谁,而是把亲情当作债务来还,最后转嫁到别人头上,怀孕这件事也被利用起来,变成逼女方低头的工具,这种做法挺现实的。

法律早就讲明,彩礼是为了促成婚姻才给的,不能像买东西那样随意退换,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发布文件,明确反对那种生米煮成熟饭就能少给钱的做法,但现实中还是有人这样做,比如江浙和闽粤地区流行婚前不给钱、婚后补红包,表面客气实则变相压价,剧中提到的暖房酒说法,就是沿用了这种老套路。

许知夏借出去的钱,自己却不知道内情,等于白白损失了,她妈妈一边花着她的钱,一边还把她当作工具来用,要是沈明珠之后了解到实情,估计会闹出矛盾,许知冬如果一直看不清楚母亲如何操控这个家,他们夫妻将来的日子也不会好过,碧晨的父母这次没有劝女儿继续忍耐,反而支持她及时止损,这说明现在很多家长已经不再相信“结了婚就会变好”那种老观念,孩子的幸福比面子更重要,这句话听起来简单,真正做起来却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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