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错案翻案|别死磕上诉申诉了!90%的人都踩过这个坑,这招才是关键
家人们,今天咱不绕弯子,直奔主题——如果你或者身边人,正被冤假错案缠上,跑断腿上诉、递申诉材料,结果却石沉大海,别再瞎忙活了!
我接待过太多这样的当事人,一个个愁得头发都白了,哭着说“明明我没罪”“案子判得太冤了”,花了好几年时间,找了各种门路,就盯着上诉、申诉死磕,最后啥结果没有,还耗光了精力和钱。

今天我就掏心窝子跟大家说句实话:冤假错案翻案,核心根本不是上诉和申诉,最关键的一步,是先搞“控告”!
很多人一听就懵了:控告?上诉?申诉?这不都一样吗?有啥区别啊?
不一样!真的不一样!差一点,结果就天差地别,我用大白话给你唠明白,保证你一听就懂,不踩坑!
上诉,是案子判完之后,你不服,找上级法院再审一次;申诉,是案子已经生效了,你觉得冤,再找法院或者检察院要求重新查。这俩路子,难!真的太难了,大多时候都是石沉大海。
但控告不一样!控告是啥?就是你直接找检察院(同级的、上级的都能找),递一份“刑事控告书”,告那些办错案、徇私枉法的人,让检察院立案审查,追究他们的责任!
说白了,上诉、申诉是“救案子”,控告是“找办错案的人负责”,案子办错了,根源在人,把办错案的人揪出来,案子翻案才会有突破口——这才是最直接、最管用的路子啊家人们!
很多人又要问了:那这个刑事控告书,到底咋写?我没文化、不懂法,会不会写错?写错了是不是就白忙活了?
别慌!今天就把最实在的写法、最该注意的点,一条条唠给你听,全程大白话,不整那些虚的法言法语,你照着做,就能写对,哪怕你没文化,也能看明白、写清楚!
先强调一句:这控告书,真的不能瞎写,一步错,步步错,尤其是这几个点,千万千万别踩坑!
第一个关键点:标题千万别写错!
记住了!一定、一定、一定要叫“控告书”!别写成“申诉书”“上诉书”,也别写成“告状信”,一字之差,差别巨大!你写的不是控告书,检察院可能直接就不受理了,之前所有的努力都白费,切记切记!
第二个关键点:控告人和被控告人的信息,千万别漏、千万别错!
先说说“控告人”——也就是你自己,或者受害人的近亲属(比如配偶、父母、子女),谁来告,就写谁的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这几项必须写全、写对!尤其是联系电话,重中之重!检察院收到你的控告书后,会打电话联系你核实情况,电话写错了、漏写了,检察院找不到你,这事儿不就黄了吗?
再说说“被控告人”——也就是那些办错案、你要告的人。比如当时的法官、检察官,只要是参与办案、徇私枉法的,有一个写一个,有几个写几个,别漏了!
写被控告人的时候,有两个信息最关键:姓名和工作单位!只要有这俩,就能精准锁定这个人,哪怕你不知道他的年龄、身份证号,也没关系,大概估个年龄,写对性别,就够了。比如“被控告人XXX,男,约45岁,XX法院审判员”,这样就可以,重点是姓名和工作单位,别写错!
第三个关键点:控告请求,要写得直白、明确,别含糊!
很多人写这部分,绕来绕去,半天说不清楚自己想干啥,检察院看半天也看不明白,自然不会受理。
其实很简单,你就直白写:请求检察院依法对被控告人XXX(姓名),涉嫌徇私枉法罪(或者其他罪名)的行为立案审查,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这里跟大家说一下,咱告办错案的人,主要就针对三个罪名,我用大白话给你唠明白,你对号入座就行:
1. 徇私枉法罪:就是办案的人,故意偏袒一方,徇私情、谋私利,明知这个人没罪,还故意抓他、判他;明知这个人有罪,却故意放了他、不追究他,或者在审判的时候,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乱判案。
2.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如果你的案子是民事案(比如借钱不还、离婚纠纷)、行政案(比如跟政府部门打交道的案子),办案的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乱判案,就告这个罪。
3.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滥用职权罪:案子判完了,该执行了,执行的人却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权力,该查封的不查封,该执行的不执行,或者乱执行,导致你损失惨重,就告这个罪。
这三个罪名,都在《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里,不用你记法条,只要你对照着自己的情况,写对罪名就行,实在拿不准,也可以找他人帮忙判断。
第四个关键点:实施理由,是核心中的核心,一定要写细、写实,别瞎编、别含糊!
这部分,说白了就是“讲故事”,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重点说:被控告人,办了你的哪个案子(一定要写清案号!案号太重要了,有了案号,就能精准锁定这个案子,锁定被控告人的行为,相当于案子的“身份证”,千万别漏!),他具体做了啥错事儿,怎么徇私枉法的,怎么害你的。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你照着学就行:如果我要告某人徇私枉法罪,我就这么写:被控告人XXX,系XX法院审判员,在办理我(控告人XXX)涉嫌XX罪一案(案号:XXXX)时,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明知我没有犯罪,却故意伪造证据,引诱证人作伪证,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处我有期徒刑X年,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再强调几点:写实施理由的时候,一定要突出“故意”,因为这几个罪,必须是办案的人“故意”做错,过失做错不算犯罪(如果是过失,造成重大损失,就按玩忽职守罪告)。
另外,还要写清楚,被控告人具体做了啥违法的事儿,比如:是不是伪造、毁灭证据了?是不是引诱、威胁证人作伪证了?是不是故意歪曲法律、乱判案了?是不是剥夺你的诉讼权利了(比如不让你说话、不让你提交证据)?这些细节,写得越细,检察院越容易立案审查。
还有一点要注意:如果被控告人只是轻微的违法、违纪,没达到犯罪的程度,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只会给行政处罚(比如记过、降级),但只要他的行为够严重,够成犯罪,就一定要追究到底!
最后,控告书的结尾,这么写就可以,不用太复杂:
综上,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控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控告人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规定,特向贵院(这里写检察院的名字,一般先找同级检察院)提出控告,请求贵院依法立案审查,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还控告人一个清白,维护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结尾一定要写:控告人(签名、按手印),然后写上年、月、日,按手印很重要,别漏了!
说到这儿,可能很多家人们还是会慌:我还是拿不准,还是不会写,万一写错了怎么办?
我特别能理解你们的心情,遭遇冤假错案,本身就够难了,吃不好、睡不好,还要费心费力写这些文书,怕写错、怕白跑,怕自己的冤屈永远得不到伸张,那种无助和绝望,我见过太多太多了。
家人们,别慌,也别硬扛!法律是公平的,只要咱们找对方法、走对路子,就一定能讨回公道,就一定能翻案!
我们常年处理各类冤假错案,帮很多当事人写过刑事控告书,帮他们讨回了公道。
如果你现在正被冤假错案缠上,不知道怎么写刑事控告书,不知道该告哪个罪,不知道该找哪个检察院,或者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寻求他人帮助。
不用跑冤枉路,不用花冤枉钱,会有人帮你分析案子,帮你梳理思路,帮你写规范的刑事控告书,陪着你,一步步讨回公道,不让你的冤屈石沉大海,不让那些办错案的人逍遥法外!
最后,我想跟所有遭遇冤假错案的家人们说一句:请一定不要放弃!冤屈终有昭雪的一天,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本文标题:冤假错案翻案|别死磕上诉申诉了!90%的人都踩过这个坑,这招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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