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妄至极!巴中一男子街头殴打他人!巴州公安:行拘!

  近日,巴州公安依法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件。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男,26岁),长期在网络平台发布低俗恶俗内容,污染网络生态,败坏社会风气,曾被多次打击处理;在现实生活中亦不收敛,公然在街头殴打他人。其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坚决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气。

  案件回顾

  2026年1月28日17时许,李某某在巴州区街头与迎面走来的张某(化名)发生碰撞,随后双方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李某某与张某升级为肢体冲突,后二人被他人及时阻隔开。

  然而,李某某挣脱群众阻拦后,再次上前击打张某面部,致张某面部淤青、左手皮肤软组织挫伤。接警后,东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狂妄至极!巴中一男子街头殴打他人!巴州公安:行拘!

  在查办该案过程中,民警同步发现其身为网络主播,非但没有履行网络从业者的社会责任、恪守法律底线、传递网络正能量,反而将违法失德行为当作“吸粉噱头”,长期在网络平台刻意营造“嚣张人设”,以此博取流量关注、提升个人热度。李某某曾在成都、重庆等地的地铁内,刻意拍摄恶俗类视频,在网络平台传播,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和网络生态,先后被两地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但李某某不思悔改,此次又在街头公然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目前,巴州公安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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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殴打他人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无论何种事由,都应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矛盾,任何暴力施暴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同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主播作为公众人物,应恪守法律底线与职业操守,主动传递网络正能量,自觉维护清朗网络生态,坚决杜绝以低俗、违法失德行为博取流量的行为,广大网民也应自觉抵制低俗恶俗内容,共同守护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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