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新增8件民事案件裁判要旨(2026.1.1-1.31)

人民法院案例库新增8件民事案件裁判要旨(2026.1.1-1.31)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整理:民商法茶座
注:01-08均为参考案例
01.南某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的适用
2026-08-2-422-001 / 民事 / 申请破产重整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6 / (2023)粤01破230号、(2024)粤01破申137号-145号 / 破产 / 入库日期:2026.01.08
【裁判要旨】1.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的适用需审慎把握,应以尊重法人人格独立性、单独适用破产程序为原则。当关联企业成员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企业财产成本过高,实质合并重整能提升债权人清偿率、最大化保护债权人整体利益,并具有可行性与必要性时,人民法院可例外裁定对关联企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对于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中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审查,需重点判断资产与负债混同、人员、财务、业务混同的情况和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实质影响关联企业经营自主性等严重丧失法人独立性的情形。
02.品某鲜活(香港)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民事诉讼法关于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等需办理公证认证或相应证明手续的规定,并不当然适用于仲裁程序
2026-10-2-445-001 / 民事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7.04 / (2022)粤03民特472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6.01.10 / 修改日期:2026.01.12
【裁判要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系就民事诉讼中在我国领域内无住所的外国当事人从我国领域外寄交授权委托书,需办理公证认证或相应证明手续作出的规定,并不当然适用于仲裁程序。仲裁机构在其仲裁规则中未就该类授权委托书需办理公证认证或相应证明手续作出规定的,当事人无需按照民事诉讼法前述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或相应证明手续,亦不得据此主张相关授权委托书无效。
03.侯某诉张某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营者在直播营销中作出高于法定标准的赔偿承诺的,应依约履行
2026-07-2-084-001 / 民事 / 买卖合同纠纷 / 杭州互联网法院 / 2022.09.20 / (2022)浙0192民初6361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6.01.10 / 修改日期:2026.01.12
【裁判要旨】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就其网络店铺直播人员的销售宣传行为承担责任;直播人员作直播宣传时,作出高于相关法定赔偿标准的赔偿承诺的,该承诺构成消费者与平台内经营者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的有效内容,平台内经营者应该依照该承诺履行赔偿义务。
04.拉某酒庄诉南京金某酒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商标侵权纠纷中三年不使用免赔抗辩的审查认定
2026-09-2-159-001 / 民事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09.21 / (2022)最高法民终31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1.10 / 修改日期:2026.01.12
【裁判要旨】在侵害商标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提出权利人未使用注册商标的免赔抗辩,权利人提供证据证明起诉之日起前三年内使用过商标的,该免赔抗辩即不能成立;被控侵权人以权利人使用商标强度较弱为由,主张免赔抗辩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以在确定赔偿责任大小时予以考虑。
05.南京七某传媒有限公司诉崔某熙合同纠纷案——MCN机构通过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合作协议进行实际用工的法律关系认定
2026-07-2-483-001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09.18 / (2025)苏01民终10396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1.14
【裁判要旨】MCN机构以签订合作、承揽、经纪协议等方式招聘劳动者从事直播服务,双方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注意从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内容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者受劳动管理控制程度,劳动者协商议价能力等方面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双方存在用工事实和支配性劳动管理关系的,应当依法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MCN机构以签订的合作、承揽、经纪等合同否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06.重庆某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秦某琼等清算责任纠纷案——清算责任纠纷应当按侵权诉讼确定管辖
2026-01-2-284-001 / 民事 / 清算责任纠纷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24.08.30 / (2024)渝0113民初14135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6.01.18 / 修改日期:2026.01.19
【裁判要旨】公司债权人以公司股东为被告,要求其赔偿未履行清算义务即注销公司所造成的债权损失,在案由上是清算责任纠纷而非公司清算案件;清算责任纠纷在性质上是侵权责任纠纷,故对其应当适用侵权责任纠纷相关管辖规则;鉴于债权损失造成的公司债权人财产权益减损的后果,一般发生并显现于公司债权人的住所地,故该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相应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07.唐某纯诉陈某智、陈某勇等赡养纠纷案——赡养方式的确定应尊重老年人意愿,尽到更多生活照料和情感陪伴义务的同住赡养人可以适当减少费用分担
2026-07-2-024-001 / 民事 / 赡养纠纷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24.12.31 / (2024)渝05民终11440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1.18 / 修改日期:2026.01.19
【裁判要旨】赡养义务不仅包括经济供养,还包括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故在确定赡养义务的履行方式时应当考虑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的需要,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个人意愿;有多个赡养人时,与老年人共同生活、负担更多生活照料和情感陪伴等非经济供养义务的赡养人可以适当减少费用分担。
08.旭某有限公司诉陈某、西安市尚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技术秘密侵权通常不适用消除影响的责任承担方式
2026-13-2-176-001 / 民事 /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4.06.28 / (2022)最高法知民终1232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1.18 / 修改日期:2026.01.19
【裁判要旨】消除影响和恢复名誉密切关联。侵权人侵害技术秘密的,一般不会使技术秘密权利人的名誉受到损害,故除非技术秘密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侵害技术秘密的行为同时造成了其名誉受损,一般不适用“消除影响”的责任承担方式。
整理:民商法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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