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绥德:女子微信平台售卖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5日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消费进入旺季,部分人员试图非法经营牟利,殊不知已触碰法律红线。近日,绥德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案,行政拘留一人。

“有网民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发信息、加微信售卖烟花爆竹”。1月28日,治安大队民警接到线索,随即开展侦查,锁定违法行为人折某某。1月30日中午11时许,折某某在绥德县一家属院内售卖烟花爆竹时被当场查获,当场在其车上、家属院柴炭房内查获其从“黑市”上购买的零散烟花爆竹10余件。
经审查,折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售卖广告,并将有意向的客户加微信详细介绍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和售价,对其通过网络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绥德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烟花爆竹属于国家严格管控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各环节均需取得相应行政许可。任何未经许可在互联网(包括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电商平台等)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均属违法。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巡查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此类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自觉守法,不参与、不购买、不传播,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绥德公安)
本文标题:榆林绥德:女子微信平台售卖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5日
本文链接:http://www.gzlysc.com/falv/8752.html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