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始于“老乡情谊”的借贷纠纷,让浙江杭州临安的杨大伯陷入长达八年的困境。

  2018年,他听信同乡企业家帅先生的承诺,通过贷款筹得20万元出借,不料对方至今分文未还,债务因利息累积已滚至60万元。更令杨大伯痛心的是,沉重的经济压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妻子离家分居,家庭濒临破碎。

  未写借条 20万借款8年滚成60万 ,杭州六旬大伯讨债无门、家财两空,律师:没有借条借贷关系依然成立

  据《小强热线》报道,杨大伯曾在帅先生的农场基地打工。2018年,帅先生以农场扩张、儿子留学为由求助,并教杨大伯通过贷款借款20万元,口头承诺会连同利息一并偿还,甚至表示“儿子有本事,父债子还”。出于信任与同乡情分,杨大伯未要求借条,便将贷款所得全数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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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约定还款日,帅先生未能履约,杨大伯因无力偿还贷款导致逾期,利息迅速累积。八年间,他多次催讨,帅先生虽态度诚恳、反复承诺“有钱就还”,却始终未见还款行动。为还债,杨大伯与妻子高龄打工,终日争吵,最终妻子离家分居,家庭几近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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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大伯曾求助村书记一同前往帅先生现居地安徽宁国协调,但帅先生称自己多年前被骗,“浑身上下掏不出五毛钱”,仍无力偿还。当杨大伯提及帅先生早年“父债子偿”的说法时,对方情绪激动,称此事与儿子无关。

  目前,这笔债务已从20万元滚至60万元,杨大伯仍在为讨回借款奔波。事件反映出民间借贷中缺乏凭证与担保的风险,以及债务问题对普通人家庭与生活的深远影响。法律人士提醒,借贷时应保留借款凭证,明确还款约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头条号作者“梅姐说法” @梅姐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观点:没有借条借贷关系依然成立

  首先,借条并不是认定借款关系存在的唯一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杨大伯和帅先生没有签书面借条,但他们之间存在口头借款协议。另外,杨大伯有给帅先生转账的记录,两人的聊天里有很多催债记录,帅先生也承认借款事实,包括村里人也都能证明,帅先生确实借了杨大伯钱。

  所以,即使没有借条,帅先生和杨大伯的借贷关系依然成立。

  当年帅先生说过,他要是还不上,就父债子偿,让他儿子还杨大伯钱,杨大伯能不能找帅先生的儿子要钱?

  依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债具有相对性。简单来说,就是谁借的钱谁来还。

  帅先生儿子并不是借款合同的当事人,虽然帅先生曾表示以后让儿子还,但这只是帅先生单方面的说法,并没有得到他儿子的明确认可和承诺。

  在没有书面协议或者其他证据,证明帅先生儿子愿意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况下,杨大伯根本没有权利要求帅先生的儿子代替他还钱。

  (零度时评综合小强热线、头条号作者@梅姐说法 )

  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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